《唐法史源》享譽西方史學界與法史學界,至今已約八十載。作為上世紀西方世界非常具影響力的漢學家和唐代法律史學家之一,賓格爾用德國法學家特有的評注注釋工作方法,對新舊《唐書》的《刑法志》和《唐會要》進行了深入注解考證,完整揭示了唐代《刑法志》的立法體例、法律形式及刑案判決。作者從法學內部探討了唐代法的淵源與解釋,更憑借其對
本書主要有四大特點:(1)全面考察了古今中外的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歷史文化體系,不僅梳理和建構了自人類社會產生以降的刑法學術史及基本理論知識體系,而且系統研究了世界各國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歷史與現實立法例,不僅告知讀者刑法立法及法典打造的基本方法,而且告訴讀者如何梳理和研究刑法學及其理論的系統知識,不僅教會其如何喝水,而且
全書以豐富的調研數據為研究基礎,擺事實、講道理,貼近現實;以四個不同主體視角全面剖析了民辦養(yǎng)老機構非法集資的成因、機理,并提出頗有建樹的解決路徑,視野開闊,眼光獨到;以樸實的語言記錄了詳實的案例、訪談,情真意切,見解深刻。
本書對企業(yè)破產法與擔保物權法的發(fā)展及其相互影響進行了全面深入的分析。作者在探究企業(yè)破產法與擔保物權法調適的法理基礎上,深入分析、完善物權擔保債權在破產程序中的行權規(guī)則體系,系統梳理企業(yè)破產程序中擔保物權受限的法理基礎,形成禁止權利濫用、權利交界處之必要容忍義務、合意約束以及破產征收的四階層結構,進而就破產程序中擔保物權
本書通過分析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地方性法規(guī)的典型案例,對備案審查的方式、程序、標準、方法、結果的類型和效力,以及審查能力等問題進行了類型化、精細化研究,以期為我國法規(guī)備案審查制度的完善和審查能力的提升提供理論上的支撐。具體內容包括:法規(guī)備案審查的內涵與外延;立法審查的一般理論;我國備案審查制度的復合理論基礎;我國法規(guī)備案
本書圍繞獨立保函糾紛,以訴訟爭點為脈絡,從訴訟爭點、裁判指引、相關規(guī)定、典型案例和拓展研究方面,成體系回應類案裁判中的基本點、疑難點,為該類案件的司法裁判提供全方位指引。
本書基于價值哲學以及法理學的法律價值理論,結合海商法的具體立場,較為全面、詳盡地分析了當代海商法的價值,并且實際運用于《海商法》修改的理論研究,以此構建了相對完整的海商法價值理論。
本書基于合同法視角對數據交易中的標的物、合同類型、公平性控制、瑕疵擔保等問題進行分析,結合個人信息保護法、知識產權法相關理論和制度,對合同法基礎理論進行應用以及拓展。數據交易法律制度以個人信息保護和利用法律制度為基礎,以服務型交易和無體物交易法律制度為依歸。在數據確權問題未得到完全解決的背景下,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的主要
本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為保險合同總論,按照《民法典》第一編第六章民事法律行為和第三編第一分編合同通則的章節(jié)順序,從合同訂立、合同解釋、合同效力、合同履行、合同變更與轉讓、合同終止的順序逐一探討民法與保險法之間的辯證關系。下編為保險合同分論,就實務中出現的保險合同的重點、熱點和疑難問題進行分析。本書既全面吸收了保險法的
民法典時代環(huán)境共同侵權構成要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