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國內迄今最全面系統(tǒng)地介紹悖論問題的著作,作者將從古至今五花八門的悖論分成十二類,詳細介紹每一類悖論的歷史原型、各種變體、邏輯學家的解決方案、與日常生活的關系等等。作為國內著名的邏輯學家,作者展示了多年來在這一領域探索的成果,對于國內外相關領域的邏輯學的研究都將有很大的推動。新版重新撰寫了第十二章。
陳波,中國人民大學哲學博士,北京大學哲學系/外國哲學研究所教授,專業(yè)領域為邏輯學和分析哲學。主要著作有:《奎因哲學研究——從邏輯和語言的觀點看》《邏輯哲學導論》《邏輯學是什么》《邏輯哲學》《邏輯學十五講》等,先后獲金岳霖學術獎、北京市哲學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優(yōu)秀成果獎、教育部優(yōu)秀教材獎等學術獎勵。
第十二章 中國古代的六組悖論
在古希臘羅馬時期中,有不少對謬誤(fallacy)、詭辯(sophism)和悖論(paradox)的研究,例如,芝諾提出了涉及運動與無窮的四個悖論,斯多亞—麥加拉學派提出了“說謊者悖論”、“鱷魚悖論”以及像“禿頭”、“谷堆”這樣的連鎖悖論,柏拉圖記述了“美諾悖論”和“蘇格拉底悖論”等,亞里士多德在《論題篇》和《論辯篇》中對謬誤與詭辯做了比較系統(tǒng)的研究。
與相距遙遠的古希臘相比,在中國先秦時期,也有一些相似的人物、學派在盡情表演,有一些相似的有趣故事在發(fā)生。例如,名家足以與古希臘的智者派相媲美,司馬談評論說:“名家,苛察繳繞,使人不得反其意,專決于名,而失人情。故曰:使人檢而善失真。若夫控名責實,參伍不齊,此不可不察也!保ā墩摿抑肌罚┐送,莊子構造了博大恢弘的意象,恢詭奇譎的言說,表面上近乎荒誕,卻內蘊深刻的智慧。墨子及其后學,以及作為法家代表人物的韓非子,一方面繼續(xù)搜尋、歸納、總結出“悖論”、“矛盾”的新形式,另一方面也深入探究其產生的根源,并探討避免和消解矛盾和悖論的邏輯方法。
在本章中,我將把中國先秦時期思想家所提出的悖論分成六組:關于運動和無窮的悖論,關于類屬關系的悖論,語義悖論,認知悖論,相對化悖論,其他的邏輯矛盾。并且,將重點比較中國悖論與古希臘哲學甚至當代西方哲學中的類似悖論,揭示它們之間的同與異,由此斷定:在中國文明與西方文明的早期階段,其哲學和邏輯學中有很多類似因素,這種類似值得我們認真對待和深入反思。中國古代思想家和西方思想家都是一些智慧之士,最先意識到在人們的日常語言或思維中存在某些機巧、環(huán)節(jié)、過程,如果不適當?shù)貙Ω逗吞幚硭鼈儯Z言和思維本身就會陷入混亂和困境。他們所提出的那些巧辯、詭辯和悖論,實際上是對語言和思維本身的把玩和好奇,是對其中某些過程、環(huán)節(jié)、機巧的詫異和思辨,是智慧對智慧本身開的玩笑,是智慧對智慧本身所進行的挑激。它們引發(fā)了人類理智的自我反省,正是從這種自我反省中,才產生了人類智慧的結晶之一——邏輯學。
先對提出本章所討論的那些悖論的人物和學派預做出非常簡短的描述。
鄧析(約前 545 �8�3 501 年),先秦名家的最早的代表人物,也是當時一位著名的訟師,以善操“兩可之說”著稱。
惠施(約前 370 �8�3 310 年),先秦名家的另一位代表人物。他提出“歷物之意”,其中“歷”有分辨、治理之意,“意”指思想上的斷定和判斷,即惠施對世上萬物觀察分析后所得出的十個基本判斷(以后依次縮寫為H1, H2 �8�5 H10)!盎菔┮源藶榇笥^于天下,而曉辯者。”為了回應惠施,先秦辯者提出“二十一事”(以后縮寫為D1, D2 �8�5 D21),“以此與惠施相應,終身無窮!保ā肚f子·天下》)
公孫龍(約前 325 �8�3 250 年),先秦名家最重要的代表人物,現(xiàn)存著作為《公孫龍子》。他闡述了一些非常著名的詭辯命題,如“白馬非馬”和“堅白相離”,但里面隱藏著深刻的思想。
莊子(約前369—前286年),中國先秦時期最偉大的思想家之一。他的想象瑰偉奇麗,文字汪洋恣肆,思想恢詭奇譎,境界高遠,意象博大,蔚為大觀。他提出很多“吊詭”之說,意指巨大且艱深的理智難題,與“悖論”庶幾近之。
墨翟(約前480—前420年),據(jù)說他“談辯”(辯論和游說)、“說書”(講授典籍)、“從事”(從事農、工、商、兵各項事業(yè))三者兼長。其弟子和后學形成墨家學派,曾風靡于整個戰(zhàn)國時期,F(xiàn)存《墨子》一書,是墨家著作的總集。墨家創(chuàng)立了中國早期最為系統(tǒng)的邏輯學說。
韓非(約前280年—前233年),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繼承了荀子的正名邏輯思想,把它應用于法治實踐,作為論證刑名法術理論的工具。從悖論角度看,他的最重要貢獻是提出“矛盾之說”,闡述了思維不能自相矛盾的思想。
第一節(jié) 關于運動和無窮的悖論
在先秦辯者所提出的“二十一事”(《莊子·天下》)中,第9個命題(縮寫為D9)、第15個命題(D15)、第16個命題(D16)、第21個命題(D21)與芝諾關于運動和無窮的悖論很相似。
D9.“輪不碾地!
在解釋D9之前,我先引用恩格斯關于運動的斷言:“運動本身就是矛盾;甚至簡單的機械的位移之所以能夠實現(xiàn),也只是因為物體在同一瞬間既在一個地方又在另一個地方,既在一個地方又不在同一個地方。這種矛盾的連續(xù)產生和同時解決正好就是運動! 我認為,恩格斯的斷言非常鞭辟入里。按我的理解,D9旨在強調運動的連續(xù)性。如恩格斯所言,在同一個瞬間,一個運動的物體既在一個地方又不在一個地方,因為它在從那個地方移到下一個地方。如果強調運動物體的第二個方面,即它總是在移向下一個地方,我們就可以說“輪不碾地”。
D15.“飛鳥之影未嘗動也!
D15旨在強調運動的間斷性。如前所述,運動的物體(如飛鳥)在同一時刻既在一個地方又不在一個地方,既在一個地方又正在離開這個地方朝另一個地方行進。若從其“在同一時刻在一個地方”著眼,則“飛鳥之影未嘗動也”。換一種方式說,任何時間段,無論多么短暫,都可以劃分成更短的時間段,在那些時間段里,運動的物體如飛鳥看起來就像靜止的一樣,類似于每張單個的電影膠片的狀態(tài)。
D16.“鏃矢之疾,而有不行不止之時!
按我的分析,D9、D15和D16 分別關注運動物體的不同方面。D9關注運動的連續(xù)性,D15關注運動的非連續(xù)性。D16把D9和D16的意思合在一起,強調運動物體在同一時間內運動的連續(xù)性(不止)和非連續(xù)性(不行),使運動物體的矛盾本性更為凸顯。
我認為,有充足的理由把D15 和D16 看作芝諾悖論“飛矢不動”的中國先秦版,它們都關注時間、空間和運動的非連續(xù)性。以“飛矢不動”為例。時間劃分為不同的瞬間。在每一個瞬間,任何事物都占據(jù)一個與它自身等同的空間,即是說,它都處在它所處的地方?臻g或處所并不移動。因此,如果飛矢在任何一個特定瞬間都占據(jù)一個與它自身等同的空間,則飛矢并不移動。同樣的道理,沒有任何事物在運動。
D21.“一尺之捶,日取其半,萬世不竭!
D21旨在強調事物的無限可分性!按,杖也。”長度有限的物體卻包含無限多的節(jié)段,這種可分性是指物體在思維中、意識中、理論上的可分性,而不是經驗上、操作上的可分性。這幾乎是芝諾悖論“二分法”和“阿基里斯追不上龜”的中國先秦版。
芝諾的“二分法”悖論有三個結論:(1)如果一個人,比如說約翰,要走完一公里的路程,他必須先走完這路程的一半,此前他必須走完這一半的一半,余此類推,以致無窮。也就是說,約翰必須完成一個無限序列的任務:
但芝諾認為,約翰不可能在有窮時間內跨越無窮多個點,因此他不可能走完這段一公里的路程。(2)每當約翰要跨越某個距離時,他都要先跨越這個距離的一半,然后是一半的一半,然后是一半的一半的一半……以此類推,沒有他必須跨越的第一段距離,他的運動沒有起點,根本無法開始;把(1)和(2)合在一起,得出的最后結論是(3):走完任何有窮距離的運動既不能開始也無法完成,故運動不可能,所有的運動都是假象或幻覺。
不過,從先秦辯者的D21出發(fā),我們只能得到關于無限可分性的結論,不能得到關于運動的結論。這是D21和芝諾悖論“二分法”的差異之處。
在惠施的十個斷言中,第七個斷言(H7)與“今天”“昨天”等時間索引詞的所指有關。
H7.“今日適越而昔來!
用現(xiàn)代術語說,“今日”“明日”是時間索引詞,其所指是相對于時間坐標系而言的。假如我們變換時間坐標系,這些詞語的所指就會相應地發(fā)生改變。這正是馮友蘭對H7的解釋:“‘今日適越而昔來’。這句是說,‘今’和‘昔’是相對的名詞。今日的昨日,是昨日的今日;今日的今日,是明日的昨日。今昔的相對性就在這里。”
在我看來,H7很接近當代西方哲學中所討論的時間旅行悖論,這里描述其中一個版本。一個時間旅行者將要旅行一年,他朝目的地出發(fā)了,但他到達目的地的時間早于他出發(fā)的時間一百年。他怎么能夠到未來旅行卻在過去到達?他怎么能夠在出發(fā)之前到達并且在到達之后出發(fā)?這看起來是一個悖論。大衛(wèi)·劉易斯對時間旅行悖論做了很有影響的分析:(1)那些悖論只是看起來很怪,并非不可能,因為在四維時間觀下時間旅行是可能的;(2)我們可以區(qū)分個人時間(personal time)和外部時間(external time),并合法地給時間旅行悖論中所涉及的旅行者及其環(huán)境指派一種個人時間次序,這種次序與它們在外在時間中的次序有時候不一致。根據(jù)劉易斯的分析,一個時間旅行者能夠在他的個人時間內旅行到未來,但在外在時間的過去到達。在個人時間內他出發(fā)之后才到達,但在外部時間內卻是到達之后才出發(f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