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分裂國家法
定 價:5 元
《反分裂國家法》是2005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一部關于臺灣海峽兩岸關系的法律。該法律的主要內容是鼓勵兩岸繼續(xù)交流合作,但同時也首次明確提出了在三種情況下中國大陸可用非和平手段處理臺灣問題的底線。該法公布實施以來,在反對和遏制臺獨分裂行徑、維護臺海和平穩(wěn)定、促進兩岸關系和平發(fā)展等方面,發(fā)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