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香世家 …………………………………… 001
河南遷晉武世祖 …………………………… 001
改名遷晉留謎團 …………………………… 005
家族興旺事有因 …………………………… 011
碧云寺塾讀國學(xué) …………………………… 014
孩童時期傳說多 …………………………… 020
第 二 章
臥薪嘗膽 …………………………………… 024
古銅城變信義村 …………………………… 024
漳水保星宿回瀾 …………………………… 032
娶妻生子育后代 …………………………… 039
第 三 章
鵲聲得志 …………………………………… 045
庚子科考中亞魁 …………………………… 045
京城兩試成進士 ……………………… 050
同年天涯有知音 …………………………… 056
第 四 章
襄陽口碑 …………………………………… 064
推官上任楚襄陽 …………………………… 064
審理積案民擁戴 …………………………… 071
考校楚才為國家 …………………………… 075
武當(dāng)山上風(fēng)雨稠 …………………………… 079
第 五 章
兵部奇官 …………………………………… 087
滇選武才楚襄紅 …………………………… 087
安葬原妻與續(xù)弦 …………………………… 090
平楚舊案過襄陽 …………………………… 094
拜會伯樂孫丕揚 …………………………… 097
三可慮到三建言 ……………………… 103
清黃郎中秉公心 …………………………… 105
第 六 章
濟南佳話 …………………………………… 109
上疏賑災(zāi)平匪盜 …………………………… 109
會見遼帥熊廷弼 …………………………… 115
天下廉吏第一人 ……………………… 120
平白蓮禍救眾生 …………………………… 126
心系桑梓保平安 …………………………… 132
第 七 章
京都風(fēng)云 …………………………………… 137
驅(qū)走鄒公魏閹狂 …………………………… 137
拜見趙公點迷津 …………………………… 146
拒魏拉攏志不移 …………………………… 151
貶謫南京觀風(fēng)雨 …………………………… 156
大義上疏憤辭官 …………………………… 159
第 八 章
處野憂國 …………………………………… 165
身處江湖念國運 …………………………… 165
拜會魏氏老表舅 …………………………… 170
居家憂國熹宗崩 …………………………… 172
圣朝新政見天日 …………………………… 179
第 九 章
二度赴命 …………………………………… 188
二度出山恪職守 …………………………… 188
工部任怨筑德陵 …………………………… 200
再次辭官歸鄉(xiāng)田 …………………………… 207
第 十 章
退隱桑梓 …………………………………… 213
故里省親辦實事 ………………………… 213
為民請命尚書旗 ……………………… 216
應(yīng)邀撰寫墓志銘 …………………………… 219
武備筑城保桑梓 …………………………… 223
賦閑筆墨修家譜 …………………………… 227
濟世救民行醫(yī)道 …………………………… 235
第十一章 改朝換代 ……………………………………… 240
結(jié)交邑賢論大勢 ……………………………… 240
拒當(dāng)闖官遷大寨 ……………………………… 247
闖軍敗亡清定鼎 ……………………………… 252
第十二章 順時皆進 ……………………………………… 255
續(xù)修縣志獻余熱 ……………………………… 255
痛定思痛開心扉 ……………………………… 263
鼓勵子孫事新朝 ……………………………… 267
第十三章 澤潤子孫 ……………………………………… 274
刑部郎中程嘉績 ……………………………… 275
代父人質(zhì)孝名傳 ……………………………… 279
皋績父子美名揚 ……………………………… 282
后世林宗六子譜 ……………………………… 287
第十四章 社稷功高 ……………………………………… 293
二程理學(xué)潤家訓(xùn) ……………………………… 293
遺囑感動家族人 ……………………………… 297
司空精神傳萬代 ……………………………… 301
主要征引參考文獻 ………………………………………… 308
附錄一:程啟南生平簡要年譜 …………………………… 310
附錄二:程康莊《先王父資善大夫加工部尚書服俸管左侍郎事
程公行述》 ……………………………………… 318
附錄三:田喜 《少司空程啟南傳》 …………………… 344
附錄四:關(guān)于程啟南天下廉吏第一授譽考 ………… 347
后 記 ……………………………………………………… 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