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基于《期貨和衍生品法》關于民事責任制度的規(guī)定,從條文演變、民事賠償責任構成要件、民事責任性質、歸責原則、損失賠償范圍及損失計算方法等角度,對期貨市場民事責任法律問題進行系統(tǒng)化的論述。
第一章從監(jiān)管法視角闡釋了證券期貨法上的民事責任制度的金融監(jiān)管功能,并對晚近司法政策進行了梳理,闡釋新的功能定位下對民事責任制度背后的監(jiān)管邏輯,即強調民事賠償責任追責對證券期貨違法的震懾功能與公私執(zhí)法的協同效應,立體追責體系下民事追責不再單純依靠訴訟,而是依靠調解、仲裁與訴訟等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的對接與協調落實。
第二章闡釋期貨市場違反交易者適當性義務,即錯誤銷售的民事賠償責任。本章梳理目前所有錯誤銷售賠償糾紛案例,對錯誤銷售民事賠償司法裁判邏輯進行全面梳理總結。
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分別闡釋期貨操縱市場市場、內幕交易、擾亂市場的民事賠償責任。通過對學術文獻、刑事案件判例、行政處罰案例等梳理闡釋了民事賠償責任構成要件的認定標準、賠償范圍及損失計算方法。
第六章闡釋強行平倉的民事責任。從行為監(jiān)管邏輯視角,并結合司法判例對強行平倉導致損失風險在期貨經營機構與交易者進行公平分配提出了獨到的見解。
第七章闡釋七十八條期貨經營機構損害交易者的民事責任。并結合行政處罰、司法判例、司法解釋、立法、監(jiān)管規(guī)定以及學術文獻闡釋以及最新立法釋義對所列各項進行逐條展開。
第八章討論交易所的民事賠償責任。
第九章討論了我國當下證券期貨民事賠償多元糾紛解決機制創(chuàng)新與探索。
第十章為歐盟、美國期貨市場民事賠償責任制度比較研究,尤其是對美國期貨經營機構欺詐客戶和違反風險揭示義務以及美國民事賠償多元糾紛解決機制獨特經驗與做法進行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