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中國民法典評注條文選注系列的第5冊,收錄評注作品10篇,分布于物權編、合同編、婚姻家庭編、侵權責任編,內容包括:第322條添附;第399條禁止抵押的財產;第445條應收賬款質權;第476條要約之可撤銷性及其限制;第963條中介人的報酬請求權;第969條合伙財產;第1072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第1165條第1款過錯責任一般規(guī)定;第1179條人身損害賠償;第1223條缺陷醫(yī)療產品及不合格血液致害責任。
中國民法典評注(藍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慶育、高圣平擔任總編,以德國大型民法典評注為參照,匯集了中國民法學界七十位知名學者以及資深實務界人士共同參與和撰寫,對中國民法典進行體系化、規(guī)范化評注的一項長期而宏大的學術工程。
中國民法典評注(藍色版)的撰寫規(guī)劃,將《民法典》全部1260個條文依規(guī)范意義脈絡劃分為90個規(guī)范群,作為寫作單元。寫作進程與發(fā)表出版分為四個階段:第一階段,對規(guī)范群中的核心條文撰寫評注,經評注工作坊集體討論修改后,先行發(fā)表于法學期刊;第二階段,對發(fā)表后的條文評注,結集出版《中國民法典評注·條文選注》,以冊計序;第三階段,對完成的規(guī)范群評注,符合單獨出版條件的,以《中國民法典評注·規(guī)范集注》之名出版,以輯計序;評注撰寫的最終成果呈現于第四階段,屆時,所有條文評注回歸法典條序,出版以卷計序的《中國民法典評注·體系評注》。四個階段在時間上并不嚴格區(qū)分,根據各部分的完成程度交替展開。
每一個民法條文,內有其規(guī)范目的,外有其所處體系,上有其學理依據,下有其實踐發(fā)展。民法典評注是以每一個法條為基本對象,揭示規(guī)范目的以錨定體系定位,借助民法原理而觀照實踐得失,盡可能全面地涵蓋該條文可能涉及的各類法律適用問題,并提供對應的答案。同時,評注還可以針對條文文義未及之處,借助民法原理和裁判智慧發(fā)展法律體系。
評注的寫作結構分成四大部分:規(guī)范意旨、構成要件、法律效果與舉證責任,力圖統(tǒng)合所有相關的代表性著述、法律文件、司法判例等材料,全面整理法條之下的立法觀點、學術觀點與司法觀點,以求窮盡法條之下的所有法律適用情形,為裁判提供依據。
評注對每一法條兼具條文解釋、觀點整理、法理評析、詳備查詢、前沿引領五大功能,通過深化對條文的理解,推動理性適用;通過理性適用,推動民法體系發(fā)展。不僅能助力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實務人士更加全面準確地理解與適用民法典,也能推動更為深入務實的民法教學與研究。
打通理論與實務
70位民法學者與實務專家
共同為中國法律人撰寫的
《民法典》專業(yè)百科全書
《中國民法典評注·條文選注》是對我國民法典進行體系性規(guī)范評注的宏大學術工程的階段性成果,充分彰顯了我國民法典研究水平的突破性提升,以及撰寫團隊的深厚學術積累與卓越創(chuàng)新能力。
《中國民法典評注·條文選注》的作者為北京大學、清華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南京大學等著名法律院校的知名中青年學者,均為兼具學術與實踐視野的民法學界中堅力量。
《中國民法典評注·條文選注》以融通法學學術與司法實踐為創(chuàng)作取向,對民法典法條進行逐條深入系統(tǒng)的規(guī)范評注,旨在追求理性而正當的司法裁判,兼及學術討論,并為立法提供可能的參考。
《中國民法典評注·條文選注》具有以下重要價值:
1.解釋。評注對法條作出以適用為導向的正當解釋。
2.整理。評注秉持客觀立場,整理所涉法條的立法、司法與學術文獻,在此基礎上揭示通說或推動通說之形成。
3.評論。評注秉持理性態(tài)度,對所整理的立法、司法與學術文獻作出分析評論。評論圍繞所涉法條的適用展開,并給出作者的明確立場。
4.詳備。評注盡可能覆蓋所涉法條各種現實及可能適用情形,力求全面回應司法裁判之所需。
5.引領。評注對未來司法適用、學術討論與立法具有引領意義。
本冊主編
朱慶育,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大學法典評注研究中心主任。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德國馬普外國私法與國際私法研究所訪問學者。曾任教于中國政法大學、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研究領域為民法學、法學方法論、近現代民法史與法律哲學。
本冊副主編
姚眀斌,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德國明斯特大學聯合培養(yǎng)博士生,清華大學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后。主要研究領域為法律行為論、合同救濟論、物權變動論、民法方法論。
吳香香,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生導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法學博士,德國哥廷根大學聯合培養(yǎng)博士生。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學與私法方法論,尤其關注物權理論、占有理論、法典評注與請求權基礎。
茅少偉,北京大學國際法學院助理教授、副院長。北京大學法學學士、經濟學學士、民商法學博士。主要研究興趣為民法、商法、法學方法與法學教育。
尚連杰,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鄭州大學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德國弗萊堡大學聯合培養(yǎng)博士生。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基礎理論、債法、物權法。
劉勇,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南京大學法學學士、民商法學碩士、經濟法學博士,日本京都大學法學研究科訪問學者。主要研究領域為民法總則、債法與保險法。
辛正郁,天同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日本九州大學法學碩士。曾供職最高人民法院逾二十年,現受聘中國主要仲裁機構仲裁員,執(zhí)業(yè)領域為民商事爭議解決。
作者及分工(以姓氏拼音為序)
黃瀧一 第322條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博士,廣東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柯勇敏 第399條
清華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教育研究與評估中心講師
李承亮 第1179條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李鳴捷 第445條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東南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尚連杰 第963條
清華大學法學博士,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孫維飛 第1165條第1款
華東政法大學法學博士,華東政法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
唐 勇 第969條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教授
武亦文 第1223條
武漢大學法學博士,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
夏江皓 第1072 條
北京大學法學博士,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副教授
朱李圣 第476條
南京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
朱慶育 法律評注是什么?(代序)、《中國民法典評注》寫作指南(第2版)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
目 錄
物權編
第322條|添附
第399條|禁止抵押的財產
第445條|應收賬款質權
合同編
第476條|要約之可撤銷性及其限制
第963條|中介人的報酬請求權
第969條|合伙財產
婚姻家庭編
第1072條|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侵權責任編
第1165條第1款|過錯責任一般規(guī)定
第1179條|人身損害賠償
第1223條|缺陷醫(yī)療產品及不合格血液致害責任
附 錄
附錄一《中國民法典評注》系列規(guī)范性文件全簡稱對照表
附錄二《中國民法典評注》寫作指南(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