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社會學是運用社會學理論和方法來研究法律與社會的互動關(guān)系,目前關(guān)于法社會學的研究多側(cè)重于法學性。本書強調(diào)在社會視野下看待法社會學,共分三編內(nèi)容:編總論,介紹法社會學的法概念和法社會學的研究方法;第二編社會于法的影響,本編從宏觀、中觀和微觀三個層面看待社會對于法的影響,具體來說,宏觀層面講述的是社會分工、社會分層和社會控
本書以獨特的視角,具體而細密地分析了宋、元、明時期的法律制度與文化。法律有限,人之情理無限,制度如何解決這一問題?元代,成文法典缺失,這一時期的漢族士大夫采取了怎樣的應對措施?政治和法律之間是怎樣的關(guān)系?作者從具體個案入手,對這些問題予以了深入探討。作者以活法描述中國古代的司法特點;罘ú⒎请S意的司法,而是將各種調(diào)整的
當我們提到司法過程這個詞,很多人特別是法律人,就會聯(lián)想到卡多佐的《司法過程的本質(zhì)》。 《司法過程的本質(zhì)》,是美國法官本杰明·卡多佐1921年在耶魯大學法學院所做講座的講稿。1918年,耶魯大學法學院邀請時任紐約上訴法院的法官卡多佐擔任一年一度的斯托爾斯講座主講人。沒想到,卡多佐回信拒絕了這個邀請,理由是沒
本書緊扣法治主題,融法治時評、法治建言、法治書札、法治經(jīng)歷、法學師生、法治訪談和生活經(jīng)驗于一體,以通俗易懂的語言、樸實清新的文風、凝練細膩的筆觸,對新時期國家和社會的相關(guān)法治熱點問題、事件、案件進行解讀評說,對作者法律人生歷程中的這些真實的人和事娓娓道來,內(nèi)容貼近社會、貼近生活、貼近現(xiàn)實,具有較強的時代性、思想性、實務
《唐法史源》享譽西方史學界與法史學界,至今已約八十載。作為上世紀西方世界非常具影響力的漢學家和唐代法律史學家之一,賓格爾用德國法學家特有的評注注釋工作方法,對新舊《唐書》的《刑法志》和《唐會要》進行了深入注解考證,完整揭示了唐代《刑法志》的立法體例、法律形式及刑案判決。作者從法學內(nèi)部探討了唐代法的淵源與解釋,更憑借其對
本書用簡明易懂的語言概括并批判性地評論了當代著名法學家哈特凱爾森、菲尼斯、富勒、德沃金等人的法律理論,對正義、懲罰、權(quán)利、權(quán)威、普通法推理、成文法解釋、道德的法律強制、守法的義務等法哲學中的基本主題和原理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討論,也對20世紀以來異軍突起的研究法律和法律教育的一般性方法進行了評介。作為現(xiàn)代分析法學第三代學人
本書主要有四大特點:(1)全面考察了古今中外的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歷史文化體系,不僅梳理和建構(gòu)了自人類社會產(chǎn)生以降的刑法學術(shù)史及基本理論知識體系,而且系統(tǒng)研究了世界各國刑法立法及刑法典的歷史與現(xiàn)實立法例,不僅告知讀者刑法立法及法典打造的基本方法,而且告訴讀者如何梳理和研究刑法學及其理論的系統(tǒng)知識,不僅教會其如何喝水,而且
《格蘭維爾·威廉姆斯刑法學教科書》(GlanvilleWilliamsTextbookofCriminalLaw),以該書、二版作者格蘭維爾·威廉姆斯教授命名,被譽為英語世界引用率的刑法學教科書之一,其涵蓋范圍極其廣泛,除了法學知識外,還包括相關(guān)分析思路與技巧,為包括英國、美國、加拿大、澳大